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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国际教育硕士 简介(MTCSOL)

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培养目标为适应汉语国际推广工作,胜任汉语作为第二语言/外语教学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专门人才。

为提高我国汉语国际推广能力,加快汉语走向世界,改革和完善国际汉语教学专门人才培养体系,培养适应汉语国际推广新形势需要的国内外从事汉语作为第二语言/外语教学和传播中华文化的专门人才,决定在我国设置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

“汉语国际教育”是指面向海外母语非汉语者的汉语教学。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英文名称为“Master of Teaching Chinese to Speakers of Other Languages”,简称MTCSOL。

学位介绍

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获得者应具有扎实的汉语言文化知识、熟练的汉语作为第二语言/外语教学的技能、较高的外语水平和较强的跨文化交际能力。

2007年5月31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下达《关于开展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试点工作和推荐全国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人选的通知》,批准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北京语言大学、南开大学、吉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黑龙江大学、复旦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南京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浙江大学、山东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中山大学、暨南大学、四川大学、云南师范大学、曲阜师范大学25所研究生培养单位开展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试点工作。

2009年6月9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下达《关于批准新增法律硕士等类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的通知》(学位办[2009]35号),批准中国传媒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天津师范大学、河北大学、河北师范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辽宁大学、辽宁师范大学、大连外国语大学、上海师范大学、苏州大学、浙江师范大学、安徽师范大学、厦门大学、福建师范大学、江西师范大学、山东师范大学、曲阜师范大学、郑州大学、河南大学、湖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广西大学、广西师范大学、广西民族大学、重庆大学、西南大学、四川师范大学、云南大学、西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安外国语大学、兰州大学、西北师范大学、新疆大学、新疆师范大学、青岛大学和广东外语外贸大学39所院校新增为专业学位培养单位。

2017年招生中,新增加了3所学校,分别是天津大学、燕山大学、江苏大学。未有停招学校。

2019年一共新增招生院校39所,其中985、211院校1所即大连理工大学,211院校4所即中央财经大学、延边大学、西南财经大学、长安大学。

2021年一共新增招生院校1所,大理大学。

培养方案

为做好全日制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确保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培养目标、培养方式、课程学习、实习实践、学位论文等环节的规范化和培养质量,特制订《全日制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供各培养单位在制订实施细则时参考。

一、培养目标

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是与国际汉语教师职业相衔接的专业学位。主要培养具有熟练的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技能和良好的文化传播技能、跨文化交际能力,适应汉语国际推广工作,胜任多种教学任务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国际化专门人才。具体要求为:

(一)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具备良好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

(二)热爱汉语国际教育事业,具有奉献精神和开拓意识。

(三)具备熟练的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技能,能熟练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和科技手段进行教学。

(四)具有较高的中华文化素养和传播能力。

(五)能流利地使用一种外语进行教学和交流,具有跨文化交际能力。

(六)具有语言文化国际推广项目的管理、组织与协调能力。

二、招生对象

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本科同等学力)的人员。

三、学习方式及年限

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学习年限一般为2年(其中课程学习1年,实习及毕业论文1年)。

四、培养方式

采用课程学习与汉语国际教育实践相结合,汉语国际教育与中华文化传播相结合, 校内导师指导与校内外导师联合培养相结合的方式。

五、课程设置

课程设置以实际应用为导向,以国际汉语教师的职业需求为目标,围绕汉语教学能力、中华文化传播能力和跨文化交际能力的培养,形成以核心课程为主导、模块拓展为补充、实践训练为重点的课程体系。

(一)课程类型与学分分布

1、采用核心课程 、拓展课程、训练课程三种类型

(1)核心课程(18学分,含学位公共课)

(2)拓展课程(8学分,分模块选修)

(3)训练课程(4学分)

教学实习6学分、学位论文2学分,总学分不低于38学分。

2、学位预备课程(试行,不设学分)

为弥补应届本科毕业生知识结构和实践经验的欠缺,在进入核心课程学习前,试行设置:

(1)综合基础课程

(2)课堂教学观摩与体验

(二)课程与学分结构

1、核心课程(重在提升学生的汉语教学技能、文化传播技能、跨文化交际能力)

(1)学位公共课程(6学分)

政治(2学分)

外语(4学分)

(2)学位核心课程(12学分)

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4学分)

第二语言习得(2学分)

国外汉语课堂教学案例(2学分)

中华文化与传播(2学分)

跨文化交际(2学分)

2、拓展课程(8学分,分为三大模块)

(1)汉语作为外语教学类(4学分)

汉语语言要素教学

偏误分析

汉外语言对比

课程设计

现代语言教育技术

汉语教材与教学资源

(2)中华文化传播与跨文化交际类(2学分)

中国思想史

国别与地域文化

中外文化交流专题

礼仪与国际关系

(3)教育与教学管理类(2学分)

外语教育心理学

国外中小学教育专题

教学设计与管理

汉语国际推广专题

3、训练课程(4学分)

教学调查与分析(1学分)

课堂观察与实践(1学分)

教学测试与评估(1学分)

中华文化才艺与展示(1学分)

4、教学实习(6学分)

5、学位论文(2学分)

(三)教学方法

1、运用团队学习、案例分析、现场研究、模拟训练等方法,力争研究生在课程学习期间能接触到100个以上不同类型的案例,提高教学技能和国外适应能力;

2、50%的核心课程采用外语或双语教学。

六、专业实践

为了保证实习实践效果,各培养单位要提供和保障开展实践的条件,通过多种方式建立一批国内外相对稳定的多种形式的实习实践基地。研究生要通过实习实践为学位论文选题和完成创造条件。

(一)教学实践方式

1、以志愿者身份赴海外顶岗实习,在孔子学院、外国中小学等机构从事汉语教学和文化传播工作;

2、在国内各类学校及教育机构进行教学实习。

(二)教学实践管理

1、志愿者由国家汉办或培养学校选拔派出;

2、实习期间,培养学校应安排教师进行指导,研究生要提交实习计划,撰写实习总结报告;

3、由实习单位出具考评意见,学生提交实习报告。

七、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选题应紧密结合汉语国际教育实践,有应用价值。学位论文形式可以是专题研究、调研报告、教学实验报告、典型案例分析、教学设计等。要吸收国际汉语教学第一线(尤其是中小学)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教师参与论文指导。对学位论文的评阅与审核必须正确把握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规格和标准。

八、学位授予

完成课程学习及实习实践环节,修满规定学分,教学实习合格,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者,经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同时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培养院校

"汉语国际教育"是指面向海外母语非汉语者的汉语教学。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英文名称为"Master of Teaching Chinese to Speakers of Other Languages",简称MTCSOL。

2007年5月31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下达《关于开展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试点工作和推荐全国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人选的通知》,批准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北京语言大学、南开大学、吉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黑龙江大学、复旦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南京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浙江大学、山东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中山大学、暨南大学、四川大学、云南师范大学24所研究生培养单位开展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试点工作。

2009年6月9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下达《关于批准新增法律硕士等类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的通知》(学位办[2009]35号),批准中国传媒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天津师范大学、河北大学、河北师范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辽宁大学、辽宁师范大学、大连外国语学院、上海师范大学、苏州大学、浙江师范大学、安徽师范大学、厦门大学、福建师范大学、江西师范大学、山东师范大学、曲阜师范大学、郑州大学、河南大学、湖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广西大学、广西师范大学、广西民族大学、重庆大学、西南大学、四川师范大学、云南大学、西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安外国语大学、兰州大学、西北师范大学、新疆大学、新疆师范大学、青岛大学和广东外语外贸大学39所院校新增为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培养单位。

2010年9月2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下达《关于下达2010年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的通知》(学位办[2010]32号),批准清华大学、山西大学、沈阳师范大学、渤海大学、吉林师范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上海大学、江苏师范大学、扬州大学、安徽大学、南昌大学、鲁东大学、河南师范大学、湖南大学、中南大学、广州大学、重庆师范大学、云南民族大学19所院校为新增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2017年招生中,新增加了3所学校,分别是天津大学、燕山大学、江苏大学。未有停招学校。

2019年一共新增招生院校39所,其中985、211院校1所即大连理工大学,211院校4所即中央财经大学、延边大学、西南财经大学、长安大学。

2021年一共新增招生院校1所,大理大学。

截止2020年4月3日共有152所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院校。

责任编辑:Emi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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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11-08 1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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